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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新规发布,申请办理方法来了

2022-07-28 11:49:38 来源:清远热线  繁体 复制  

  国家医保局、财政部7月26日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》(通以下简称知),通知明确了参保人员可在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、指定的线上办理渠道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、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、客户端小程序等多种渠道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。通过全国统一的线上备案渠道申请办理登记备案的,原则上参保地经办机构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办结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,可为参保人员提供即时办理、即时生效的自助备案服务。

  参保地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登记备案手续

  (一)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:

  1.医保电子凭证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;

  2.《____省(区、市)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》(以下简称备案表,见附件1);

  3.异地安置认定材料(“户口簿首页”和本人“常住人口登记卡”,或个人承诺书,见附件2)。

  (二)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:

  1.医保电子凭证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;

  2.备案表;

  3.长期居住认定材料(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)。

  (三)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:

  1.医保电子凭证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;

  2.备案表;

  3.异地工作证明材料(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、异地工作单位证明、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)。

  (四)异地转诊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:

  1.医保电子凭证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;

  2.备案表;

  3.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。

  (五)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。

  (六)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,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,以及备案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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